FASHION时装 BEAUTY美容 BEAUTY BODY美体 LUXURY奢侈品 NUMERALS数码 NEWS时尚资讯

山西10月起将试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

Brand News 品牌资讯      WWW.SSLINE.CN      2014-08-24 00:29:36      来源于: 互联网      浏览:

山西10月起将试行食品 药品安全“黑名单”(图)

图文无关

  今年10月起,山西将试行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出现18种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者将被列入“黑名单”。这是记者从21日召开的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上了解到的。

  山西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黑名单”制度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重超标的、生产销售假药等18种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考评范畴,出现其中一种情形,相关生产经营者将上榜“黑名单”。一旦上了“黑名单”,违法生产经营者及责任人基本信息、主要违法事实、处理结果等将向社会公布。

  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期限一般为1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期满时,由决定列入“黑名单”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黑名单”生产经营者组织审查,研究确定是否从“黑名单”中解除。对于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食药监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频次,发现再次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列入“黑名单”的18种行为

  ■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行政处罚的。

  ■采取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的。

  ■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生产经营食品的,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

  ■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生产销售掺杂使假和过期食品数量较大或情节严重的。

  ■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重超标的。

  ■擅自改变药品生产工艺、处方的。

  ■化妆品生产使用禁用物质和严重超标使用限用物质的。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时尚在线立场。)

猜您喜欢,你该读读这些...
返回顶部
首页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本站仅供个人爱好学习使用 如有侵权请联系QQ:67650701
Copyright © 2008-2026 时尚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08108040号 冀公网安备 1310820200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