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被威胁签合同
2008年12月8日,星辉经纪公司起诉黄圣依一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由林文瀚法官进行了内庭公开聆讯。当时根据林文瀚的命令,该案聆讯将延后至2007年1月10日。而记者9日从香港同行处得到消息,他们在9日傍晚时分就已得悉了此案宣判书的最终结果。根据法庭调查,最终判决星辉公司欺诈艺人行为成立,驳回星辉公司对黄圣依的诉讼,并判定黄圣依解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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