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7月28日在北京拍摄的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中国政府网7月28日公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以及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等方面,首次进行了明确、细化和完善。
据新华社7月28日电
建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轮审制度
据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28日介绍,这一实施细则由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中央编办、监察部、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7个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又一重要法规制度,也是我国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成果。
实施细则首次明确,建立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轮审制度,即审计机关对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根据党委和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上述企业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重点关注与领导干部有关的经济活动
细则还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重点。审计评价应当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同时,审计机关可以对地方党委与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党委与行政主要领导干部,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同步经济责任审计。
此外,根据细则,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各地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审计成果
890多名干部
被降职或免职
记者28日从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了解到,2008年以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2580多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因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
2008年以来,全国共审计20多万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160多人次、地厅级4600多人次、县处级5万多人次、乡科级17万多人次。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对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责任的890多名领导干部,给予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以及撤职等其他处分。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被审计领导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1000多亿元。
财政部首次公开国企“家底”
全国15.5万户国企总资产超百万亿元
财政部企业司28日公布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情况,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家底”首次对外公开亮相。
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独立核算的国有法人企业15.5万户。其中,中央企业5.2万户;地方国有企业10.4万户。到2013年年末,全国国企职工人数3698.4万人。其中,中央企业1762.9万人;地方国企1935.5万人。
2013年,全国国企资产总额104.1万亿元,地方国企占大头,总资产55.5万亿元。全国国企负债总额67.1万亿元,中央与地方基本持平,其中,中央企业32万亿元;地方国企35.1万亿元。全国国企所有者权益37万亿元;全国国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6万亿元。
2013年,全国国企营业总收入47.1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27.6万亿元;地方国企19.5万亿元。利润方面,全国国企利润总额2.6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1.7万亿元;地方国企8868.7亿元。全国国企净利润1.9万亿元。
此外,2013年,全国国企共上交税费3.8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2.8万亿元;地方国企1.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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